超強勞動契約
採訪:J.
君瑋九十九年六月東吳社工系畢業後,第一份社工工作是S基金會個管員,至今已經快三年,在社工界此年資算長命的了,更何況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,但,一〇二年六月她卻要離職了!而且,之後想要往別的行業去闖蕩。這不得不讓我很好奇是什麼讓她要離開,在社工這個位置上,又經歷了些什麼酸甜苦辣?一見面我們先吃了飯,各買了瓶啤酒,在師大夜市對面的小公園隨意找了個地方坐,開了啤酒,才開始了我們的暢談。
一開始我就單刀直入地問,做了這麼久、也嚷嚷著要離職很多次,都還是繼續做下去,為什麼這次這麼篤定?君瑋提到主要是勞資爭議,勞動契約上面有明文寫到,S是隔週休、非週休二日,但先前剛進S簽約時,並沒有發現這點,因為是自己疏忽,沒有看清楚就簽,只能自己承擔。然而,今年人資部算了S員工的工時(隔週休)與勞基法規定的工時(每週八十四小時),發現若要給員工週休二日,中間就會有時差;也就是六天(也就是員工欠S六個工作天,必須增加工作時數,還給S這些時間)。